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百货楼店等10家企业提交资料符合备案相关要求,予以备案(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百货楼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城南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函谷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惠民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金都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金涧花园社区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清华园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新华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尹富店).docx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案信息表(灵宝市仁合惠民医药有限公司中心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