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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送达公告 卢市监听告字〔2019〕001号
发布日期: 2019-09-12 19:32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卢氏县诚鑫矿产品有限公司、卢氏县红宇农林牧有限公司、卢氏县宝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148户企业(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为长期停业未开展经营活动超过六个月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九项之规定, 拟对你单位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力,如主张该权力,可在本公告发布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李文红、刘爱萍    

电话:0398-7180335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910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企业吊销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