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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送达公告 渑市监听告字[ 2019 ]第 09 号
发布日期: 2019-09-12 19:17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渑池县正霖商贸有限公司、渑池县金阳光商贸有限公司、渑池县靓靓美业商贸有限公司等305户企业(名单附后) :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本局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已连续六个月停业未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拟对你单位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主张该权力,可在本公告发布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姚伟青、窦丽云        联系电话:0398---4812989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9 月 9 日

附:305家企业名称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企业吊销名单(30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