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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渑市监听告字[ 2019 ]第11号
发布日期: 2019-09-12 19:12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渑池县双拥北路博雅钢琴艺术中心、渑池县人民后街祥玉健康咨询服务部、渑池县新华街阿松美发彩妆造型店等1446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经营场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一案,本局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经营场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主张该权力,可在本公告发布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姚伟青 窦丽云      联系电话:0398--4812989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附:1446家个体工商户名称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个体户吊销名单(14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