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8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非公经济促进> 惠企政策> 文章浏览
三门峡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项措施
发布日期: 2022-06-13 11:41
来源: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市市场主体稳步增长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对新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给予补贴和贴息支持

  对2022年新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及正常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给予每户100元的误工补贴给予每户5万元创业贷款基准利率2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对2022年新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住所及正常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每户创业贷款基准利率20%的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

  对新开办入规纳统企业给予创业奖励

  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当年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给予创业奖励。其中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建筑业企业奖励10万元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对认定为专精特新的企业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

  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费用由政府承担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时同步免费领取4枚印章企业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加大小微企业减税力度

  对符合退税条件的小微企业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退税款及时退换到位。对确因经营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小微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降低小微企业开办成本

  减轻新开办小微企业房租压力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事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取消无法定依据限制

  对无法律依据设置的在申请低保贫困生补助保障性住房时注销市场主体等方面不合理规定一律予以取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放宽准入门槛让市场主体生得快

  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就近办网上办。推进企业开办+N项服务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政务和大数据局税务局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

  延长生命周期让市场主体留得住

  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允许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超过三年办理歇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留主体资格给市场主体提供休养生息”“养精蓄锐再出发的机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十创造宽松环境让市场主体长得大

  对新办市场主体加强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实行柔性执法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管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即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首次不罚加强行政提示行政指导和行政告诫。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所需奖补资金市级财政负担60%各县财政负担40%。同类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中央市级财政其它专项资金已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中央省出台相关新的支持政策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