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考察市场监管总局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发展,不断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机制,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牵头成立三门峡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建立联席工作机制,搭建沟通协调、信息分享、政策指导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谋发展。建立民营企业受理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收、分流、处理、反馈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
推行企业开办“1110”机制(一网(窗)通办、一日办结、一个环节、零成本),打造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开办+N 项服务”,实现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一站式完成,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 1 个工作日。对未开业民营企业和无债权债务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三、提升质量水平,推动民营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
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帮扶民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将专利、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以标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申报各类知识产权项目,培育并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推进县域地理标志培育,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运用地理标志制度发展农特产品产业,叫响三门峡本土品牌,支持优势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
四、综合精准施策,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加强涉企收费检查,重点组织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社团收费、垄断行业收费等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牵头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整改”,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多干预;提倡柔性执法,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可实行“首违不罚”。
五、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
清理和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开展民生和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及时制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促进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因受疫情影响信用的企业,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规避失信风险。开展民营企业家普法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家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六、深化政银合作,为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提供便利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搭建网络金融交易平台,让更多民营企业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充分挖掘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让“知产”变“资产”。
七、发挥党建引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导非公企业建好建强基层党组织,把党建和企业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和干部职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政治引领作用以及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