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5年18号)
义马荣安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康乐小区店等3家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义马荣安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康乐小区店等3家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5年8月25日
附表: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备案凭证编号 | 取消原因 |
义马荣安医疗器械经营有限公司 | 刘国洋 | 刘国洋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珠江路实验中学西134号二楼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160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康乐小区店 | / | 南晓晓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涧河街道崤山路康乐小区大门西侧3号商铺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0074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渑池顺和店 | / | 南晓晓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关镇仰韶路顺和公馆1号楼17-18号商铺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028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