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5年第16号)
河南合医堂药业有限公司、河南顶霸天商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河南合医堂药业有限公司、河南顶霸天商贸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5年7月18日
附表: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备案凭证编号 | 取消原因 |
河南合医堂药业有限公司 | 李爱国 | 李爱国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六峰路公园玖号8号楼31-6室 | 文明路商业街综合楼603房间 | 豫三药监械经营备20230069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
河南顶霸天商贸有限公司 | 杨巧会 | 李爱国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六峰路公园玖号8号楼31-6室 | 文明路商业街综合楼601房间 | 豫三药监械经营备20230065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