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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5年第10号)
发布日期: 2025-05-09 17:12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510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大润发店、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东大街店两家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温塘枫香苑店、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东大街店两家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559日

附表: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企业  负责人

经营方式

经营场所

库房地址

备案凭证编号

取消原因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大润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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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晓晓

零售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文明路以西靖华路以北华瑞世纪城3栋一层1122、1123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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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134号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东大街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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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晓晓

零售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文明路与东大街交叉口博金百悦城1栋102号、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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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132号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