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5年第6号)
卢氏县卫康大药房、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南关口店等4家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两家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5年3月10日
附表:
企业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备案凭证编号 | 取消原因 |
卢氏县卫康大药房 | / | 王巧云 | 零售 | 卢氏县范里镇中原新区3号楼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0143号 | 企业主动申请 |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南关口店 | / | 南晓晓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伏牛路五街坊199号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133号 | 企业主动申请 |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陕州百货楼店 | / | 南晓晓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原店镇神泉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209号 | 企业主动申请 |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义马珠江路店 | / | 南晓晓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千秋路街道珠江路原医药公司家属楼下22号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38号 | 企业主动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