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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4第4号)
发布日期: 2024-04-10 15:42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44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新河湾店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4年410日



附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经营方式

经营场所

库房地址

备案凭证编号

取消原因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新河湾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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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晓晓

零售

河南省三门峡卢氏县城关镇文明路与莘源西路交叉口新河湾小区8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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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175号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