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4第4号)
发布日期:
2024-04-10 15:42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4第4号)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新河湾店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4年4月10日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备案凭证编号 | 取消原因 |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卢氏新河湾店 | / | 南晓晓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卢氏县城关镇文明路与莘源西路交叉口新河湾小区8号商铺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175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