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2第10号)
发布日期:
2022-11-14 16:36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2第10号)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义马兴苑店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2年11月14日
附表: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住所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备案凭证编号 |
河南宜致大药房有限公司义马兴苑店 | / | 南晓晓 | / | 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千秋路街道千秋路东段南侧祥和花园2号楼3号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8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