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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1第3号)
发布日期: 2021-02-01 10:35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康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湖滨药店等4家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1年2月1日

附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住所

经营场所

库房地址

备案凭证编号

三门峡康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湖滨药店

韩燕燕

韩铁艳

三门峡市花坛街5号

三门峡市花坛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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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015号

卢氏县医药公司第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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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银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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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城洛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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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63号

三门峡华为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灵宝尹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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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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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康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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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76号

三门峡华为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卢氏东花坛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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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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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城东花坛北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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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