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1第3号)
发布日期:
2021-02-01 10:35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康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湖滨药店等4家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号)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1年2月1日
附表: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住所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备案凭证编号 |
三门峡康华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湖滨药店 | 韩燕燕 | 韩铁艳 | 三门峡市花坛街5号 | 三门峡市花坛街5号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40015号 |
卢氏县医药公司第七店 | / | 曹银洲 | / | 卢氏县城洛宾路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63号 |
三门峡华为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灵宝尹庄店 | / | 张利利 | / | 灵宝市康庄路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76号 |
三门峡华为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卢氏东花坛店 | / | 张麦艳 | / | 卢氏县城东花坛北街 | / | 豫三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0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