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6年第5号)
三门峡市福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主动申请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我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的相关规定,决定三门峡市福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取消,经取消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件无效(见附表),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26年2月5日
附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备案凭证编号 | 取消原因 |
1 | 三门峡市福松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王兵飞 | 王兵飞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观音路老街北七号 |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观音路老街北七号 | 豫三药监械经营备20230055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
2 | 三门峡君惠大药房(个人独资) | / | 孟召君 | 零售 |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西街福满多超市对面3号 | / | 豫三药监械经营备20250011号 | 企业主动申请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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