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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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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是食品安全风险较大的时段。做好“双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迅速行动,全面部署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将监管任务层层落实,具体到人、责任到岗。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凡因失职、渎职或玩忽职守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切实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节日期间重点品种和部位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强化重点单位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加强年夜饭、农村集体聚餐服务、学校(幼儿园)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农家乐、连锁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年夜饭承办能力的审核。要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鲜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存在非法添加和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工作

   要加大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品,以及旅游景区、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强化对单体零售药店(医疗器械)、个体门诊等单位药械购进渠道的检查。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假劣药品,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药械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抽检。要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械广告,及时查处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要特别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对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把特殊药品的监管落到实处。化妆品监管重点是对购进渠道、产品资质、进货验收等环节进行检查。

  (四)强化对食品药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发现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强化行刑衔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作用。同时,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鼓励广大消费者投诉举报,适时做好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三查三保”要求,全体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恪尽职守,全面排查本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安全隐患,坚守安全红线,加强对本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消防、燃气、供暖、用电、供水和防盗等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及时报道各有关职能部门所作的工作;报道重质量、守信誉的典型企业,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人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要选择一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震慑不法行为。

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如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请示报告,妥善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突发问题,确保节日食品药品市场消费安全,对懒作为、不作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双节”期间,政府食安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深入基层、深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对“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有关督查结果将作为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区)请于2016年1月10日,1月25日,2月10日每半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2月25日前上报“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孙学俭

电  话:3690518

邮  箱:smxsaw@163.com

   

                                  2015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