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行“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市监文〔2022〕210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9日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行“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 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精神,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改革内容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承诺准营为核心,以简化审批为手段,以加强监管为重点,以提升服务为保障,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经营、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餐饮)、食品生产等5个许可事项,通过在营业执照上添加许可信息二维码,归集各类许可证信息,减少审批发证,实现“一照准入、一码准营”,通过扫描许可信息二维码,即可展示市场主体所有的许可证信息,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市场主体获得许可后,许可部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进行首次核查,之后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
三、 工作流程
(一)实行“ 一表申请”。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市场主体免于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填报一张申请表即可申请行政许可。
(二)实行“一窗受理”。优化窗口布局,设置受理窗口,按照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方式推进改革,配备熟悉改革业务的人员,提供咨询帮办服务,提高市场主体办事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实行“ 一码集成”。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取加载许可信息二维码的营业执照,也可根据需要到许可部门领取纸质许可证。群众通过扫描许可信息“二维码”,可随时了解相关许可证信息。实现“一码集成、 一照准营”。
(四)加强事后监管,实行失信惩戒。许可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首次核查,并收齐有关许可材料,归档并入市场主体许可档案。首次核查发现市场主体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四、 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证照分离”、推行“一码集成”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和有效抓手。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积极配合落实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审批过程的监督指导,及时归集共享信息、办事材料等,确保各审批事项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加强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研究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有关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审批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大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做好“一码集成”改革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广泛了解改革目的和做法,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