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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9 09:05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市监文〔2022210

 

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工作实际,市局制定了《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9日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 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0号)精神,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工作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改革内容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承诺准营为核心,以简化审批为手段,以加强监管为重点,以提升服务为保障,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经营、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餐饮)、食品生产等5个许可事项通过在营业执照上添加许可信息二维码,归集各类许可证信息,减少审批发证,实现“一照准入、一码准营”,通过扫描许可信息二维码,即可展示市场主体所有的许可证信息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市场主体获得许可后,许可部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进行首次核查,之后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

工作流程

(一)实行“ 一表申请”。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市场主体免于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填报一张申请表即可申请行政许可。

(二)实行“一窗受理”。优化窗口布局,设置受理窗口,按照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方式推进改革,配备熟悉改革业务的人员,提供咨询帮办服务,提高市场主体办事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实行“ 一码集成”。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取加载许可信息二维码的营业执照,也可根据需要到许可部门领取纸质许可证。群众通过扫描许可信息“二维码”,可随时了解相关许可证信息。实现“一码集成、 一照准营

()加强事后监管,实行失信惩戒。许可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首次核查,并收齐有关许可材料,归档并入市场主体许可档案。首次核查发现市场主体不符合许可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四、 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证照分离”、推行“一码集成”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突破口和有效抓手。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积极配合落实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审批过程的监督指导,及时归集共享信息、办事材料等,确保各审批事项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加强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研究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有关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审批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加大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种途径,做好“一码集成”改革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广泛了解改革目的和做法,促进社会认知、市场认可、群众认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