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市监〔2020〕20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持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意见》(豫市监〔2020〕133号)要求,打造“中西部地区环境最优、效率最高、活力最足”的营商环境,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为愿景,实现企业开办一站服务、一个环节、一日办结、一次办成,零收费的服务目标。
二、全面落实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服务模式
(一)全面实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2020年8月25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服务专区在政务服务网正式开通,整合了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具备了“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各地各部门一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服务专区办理企业开办的相关业务。二要积极协调“一网通办”应用中所存在问题,及时协调沟通,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企业填报信息更智能更便捷、信息共享更高效更准确。三要推进“互联网+公章刻制”服务,实现企业注册信息与公章备案数据共享联通,用章单位通过“河南印章网”、微信公众号等实现公章刻制全流程办理。企业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可随时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服务事项。
(二)建立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窗口。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在服务中心设立“一窗通办”企业开办服务窗口。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通过免费邮寄、自助打印等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实现“一站服务、一个环节、一日办结、一次办成,零收费”的目标。
(三)完善帮办服务,提高办事体验感和满意度。在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设立帮办人员岗位,建立企业开办全流程帮办服务体系,从群众“自己摸索”变为实名认证、上传材料后“立等可取、坐享其成”,彻底改善群众办事体验,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和满意度。
三、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和成本
(一)进一步压缩开办时间。全市实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到一个工作日内。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并联办理一个工作日完成。
(二)进一步精简开办环节。全市企业开办压缩为一个环节。企业开办通过“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初次申领发票并联办理,实现一个环节。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企业填报信息实时共享。
(三)进一步降低开办成本。一是探索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信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二是取消公章刻制业审批数量限制,不再设置从事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审批许可数量限制条件,对依法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应批尽批”的原则审批设立,充分通过市场竞争提升公章刻制的服务水平、降低公章刻制成本。实现新办企业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公章在企业执照办理当日同步免费发放,落实企业开办零收费目标。
四、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
(一)加快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和实物印章同步发放。构建全市统一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在企业设立生成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同步生成与实物印章“同章同模”的一套五枚电子印章(含企业法定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企业电子印章绑定电子营业执照与实物印章同步免费发放。
(二)加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的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依托政务服务网、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系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的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员工公积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涉企业务的合法有效电子身份证件和电子签章手段,全流程办理相关业务,提高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便利性。
(三)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好工作落实,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明确部门职责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开办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做好线上线下各项工作的对接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作
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持续推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统筹协调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完善“一网通办”及“一窗通办”服务能力、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切实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及时梳理汇总企业开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解决。
(三)加大宣传推广
各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群众对电子执照、电子印章及电子化业务办理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门峡市公安局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