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8日 星期四
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告公示> 文章浏览
渑池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公告 渑市监处字[2019]11号
发布日期: 2019-12-30 16:30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渑池县双拥北路博雅钢琴艺术中心、渑池县人民后街祥玉健康咨询服务部、渑池县新华街阿松美发彩妆造型店等1440户个体工商户:

渑池县双拥北路博雅钢琴艺术中心、渑池县人民后街祥玉健康咨询服务部、渑池县新华街阿松美发彩妆造型店等1440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你单位经营场所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一案,本局依法作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请相关企业自行查询,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同时在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mxaic.gov.cn/)进行公告送达,相关企业也可以在网站进行查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渑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本局联系人:姚伟青  窦丽云    电话:0398-4812989

 

2019年12月30日


渑池2019年个体吊销公告名单 渑市监处字[2019]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