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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送达公告 三市监听告字〔2025〕001号
发布日期: 2025-10-11 08:14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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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力,可在本公告发布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联系人:马   王佳欢     

联系电话:0398-2818020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