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加强知识产权企业保护,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赋能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特推出《三门峡市知识产权企业保护公约》。
公约旨在建立我市知识产权企业保护机制,维护行业秩序,鼓励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知识产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约从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作出了约定,同时还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的方式和途径。
我们倡议广大知识产权企业和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本公约,营造我市知识产权良好发展环境。
三门峡市知识产权企业保护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三门峡市知识产权企业保护机制,维护行业秩序,鼓励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知识产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 坚持诚信原则,立足自主创新,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第三条 本公约适用于三门峡市涉及知识产权相关企业,积极倡议广大知识产权企业和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本公约,创造我市知识产权良好发展环境。
第四条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五条 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他人享有的软件及作品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以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抵制抢注、抄袭、盗版、侵权、非法披露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尊重权利人劳动成果,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不将他人已经生产、销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恶意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不实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逾越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支持合法、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第七条 各企业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公平竞争。提倡知识产权企业之间开展双边或多边技术交流和业务合作,并合理、合法借鉴和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成果,努力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新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第八条 各企业应坚持诚信原则,立足自主创新,致力于研发和创造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原创性设计的质量。
第九条 各企业要自觉肩负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积极提高本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不以不正当行为聘用或利用其他企业人才。
第十条 各企业应积极配合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凝聚和形成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成为行业自觉。
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
第十一条 各知识产权企业要勇于向侵权假冒行为亮剑,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打击一切侵权违法行为,遏制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环境,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劳动成果。
第十二条 各企业若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方面遇到困难的,可选择通过“三门峡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三门峡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三门峡市知识产权仲裁院”,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案件仲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公约由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