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岁末年初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岁末年初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三门峡市六十五条具体措施和我系统细化的三十条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开展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以及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及安排
岁末年初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一)各县(市、分)局要认真开展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要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梳理分析本地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明确部门监督检查责任。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气瓶充装、检验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检验气瓶的行为。以燃气企业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巩固特种设备四大专项治理成效。加强年末岁尾收官工作,严格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突出抓好燃气压力管道、供暖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重大危险源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治理。三是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追溯系统建设专项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充装环节追溯管理。指导并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并使用气瓶充装追溯系统,对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充装追溯系统建设的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坚决关停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发证机关撤销气瓶充装许可证;严查建而不全、建而不用的行为,严查充装环节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行为。四是继续开展电焊等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检查。严查用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并落实电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动火作业审批;严查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执行操作规范,是否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查用工单位电焊等特殊工种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上岗现象、是否存在未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或培训记录不完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分)局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要明确重点,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督导检查。市局将抽调专家组成督导组,运用座谈交流、视频调度、“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三)形成整改闭环。要坚持责任清单化、问题清单化、整改台账化,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一律责令停止使用。要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的严密工作闭环,实行各环节责任人实名登记制度,盯紧看牢、一盯到底,确保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四)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治全链条责任追究机制。
各县(市、分)局要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于2023年2月7日前报送市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