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立足“五个强市、五个崤函”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三门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变化及时调整人员组成,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到科室、落实任务到个人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敉兼任办公室主任,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还把落实政务公开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领导,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承担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科室安排一名专人对接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实现工作有人盯、有人促、有人干。同时,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责任机制,确保敏感信息、公民隐私不得泄露,信息公开前,稿件起草人、科室负责人、保密责任人、分管领导层层签字把关,做到信息审查无遗漏,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坚决做到敏感信息、涉密信息不上网,公民、公司隐私信息不泄露。
二、开展教育培训,做好任务分解
专门召开政务公开培训暨重点工作推进会,组织各业务科室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国办政务公开办2021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及说明》,以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门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三政办〔2021〕16号),深入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和内容,讲授依申请公开各种答复类型以及时限规定,不断增强涉及政务公开科室人员对《条例》《说明》和《要点》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狠抓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传达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最新要求,有效提高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制定了《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依据“三定”方案将各项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精准分解到业务科室,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完成情况,督促按时间进度落实公开任务,推动了全局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抓住重点领域、突出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点要求,一方面主动做好各类规划公开。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监督管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动我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立足当下、谋划长远,根据《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广泛征求局领导和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行政事业各单位意见,精心编制了《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四五”规划纲要》,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场监管局的科学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省局统一部署,稳中求进、稳中求新,全面推进职能大融合、改革大提速、监管大提效、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市场监管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全面分析了当前工作面临形势环境和机遇挑战,科学规划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工作发展的宏伟蓝图,确定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大政策、保障措施等,为今后五年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辉煌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认真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省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反垄断工作要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跟省局反垄断工作节奏,密切关注平台经济领域相关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总局依法查办平台经济领域垄断案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四、注重政策解读,狠抓基础基层
一是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今年3月12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举办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内外主流媒体参加。党组书记、局长发布了2020年三门峡市消费维权新闻,介绍了过去一年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网络交易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管、广告监管、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守“三大”安全底线,群众办事更加便利,食品安全趋势稳步向好,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取得的显著成效。苗泉清、谢贵强、陈少华、韩俊河、张敉五位副局长发布2020年度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公布2020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详细介绍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消协组织调解消费纠纷、市场主体发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网络市场监管和公平竞争、广告秩序整治和商标保护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监管维权工作开展情况和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表明市场监管部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强决心,引导社会舆论,展示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树立执法权威。二是创新举办“3·15”网络直播活动。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集中展示了2020年消费者投诉数据、各类消费陷阱、药品与保健品、物业领域、计量、消费扶贫、知识产权、标准化、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安全、珠宝鉴定等消费知识。网络直播共计120余万热心网友收听收看和参与直播互动,多家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今年“3·15”期间,共计组织普法活动59场,组织各类会议64场,开展大型咨询活动61场,组织重要新闻发布4次,播放公益广告1967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7420份,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126.4498万人次,经营者参与数量6770户次。三是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明确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基层政务公开4个方面28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是及时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为适应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的针对性、及时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看得懂、好监督,我局积极组建了政策解读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解读制度,精心挑选具有较强政治素质、较高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负责、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的孙沛、李权龙、田媛、王爱玲、张毅五位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科长为专家库成员,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热点问题,及时、权威回应百姓关切。
五、强化平台建设,打牢公开基础
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努力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及时对市场监管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平台进行维护、报备,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筹划部署市局网站改版升级,优化版面设计、栏目设置,及时调整政务公开主动公开目录,根据机构改革变化和上级政务公开目录调整,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和信息分类、信息转移,更清晰、更充分地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要求。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落实专人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五线合一”要求,将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条市场监管热线整合为12315一条热线,统一以12315号码对外提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离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领导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不够深入。习惯于通过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解读,在疫情散发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参与人数较少,效果不够理想,传播面也不够大,对上级市场监管政策的解读也不够深入全面。二是信息发布时间不够及时,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如重大政策预公开中,政策意见征集、反馈发布不能一一对应,意见征集未明确征集截止日期等问题仍有存在。三是政务公开的深度还需要挖掘,广度仍需要拓展。不能时刻保持从公众视角出发,及时公开公众关注领域及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还需要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科学调整市场监管部门政务公开栏目,制定信息发布规范,继续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不断优化页面布局、丰富网站内容、完善搜索功能。开展运用政务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作进展、权威解读回应、突发事件应对等信息,发挥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作用,不断扩大政策知晓面。加大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人员公开意识,奋力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强劲的市场监管力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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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2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44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3 | ||
行政强制 | 2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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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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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离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领导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解读不够深入。习惯于通过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解读,在疫情散发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参与人数较少,效果不够理想,传播面也不够大,对上级市场监管政策的解读也不够深入全面。二是信息发布时间不够及时,质量不够高。对于政务公开信息要素把握不全面,不能完整、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如重大政策预公开中,政策意见征集、反馈发布不能一一对应,意见征集未明确征集截止日期等问题仍有存在。三是政务公开的深度还需要挖掘,广度仍需要拓展。不能时刻保持从公众视角出发,及时公开公众关注领域及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还需要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二)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向社会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落实回应责任。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其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