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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云岫民宿价格欺诈、违约服务、 侵犯消费者权益及肖像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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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事由:该民宿存在恶意坐地起价、定金霸王条款拒不退还、服务严重违约、未经授权私自拍摄并公开传播消费者影像资料,涉嫌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公民肖像权与隐私权,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查、责令整改并协助维权。 举报事实与经过: 本人提前预订三门峡市云岫民宿6月19日全天包场服务,预订沟通阶段,已与商家反复确认,双方一致敲定本次包场总价为1380元,商家明确表示该价格为专属优惠价,确认无误后,本人按照约定向商家支付定金,双方消费约定正式达成。全程预订时间、使用日期(6月19日)从未变更,所有沟通均基于既定使用日期协商定价。 距离入住使用仅剩一周时,商家单方面突然告知本人,声称事后才发现6月19日为端午节节假日,以自身“未提前核实节假日”为由,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推翻此前双方确认的1380元包场定价,强制要求本人按照节假日高价补差价付款,属于典型的事后坐地起价、恶意涨价行为。 本人对商家临时涨价的无理要求坚决不认可,主动提出合理解决方案,要么按照原定约定价格履约,要么全额退还定金、本人改期或取消订单。但商家肆意制定霸王条款,无视双方口头约定与消费契约,以“定金一概不退”为由恶意拒绝退款。本次消费全程由商家单方面掌控定价规则与履约标准,事前承诺可随意反悔,事后通过霸王条款捆绑消费者,完全无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后续本人被迫按原订单入住包场,商家再次出现多项严重服务违约行为。其一,本人支付全款享受民宿全天包场服务,商家理应保障场地专属使用、无外人打扰,但入住期间,有未知外来游客随意进场参观、打扰,破坏包场服务体验,完全违背包场服务的核心约定;其二,商家事前承诺提供配套早餐服务,却因自身工作人员未按时备餐、不愿早起做饭为由,单方面取消早餐服务,未提前告知、未做任何补偿,服务缩水、履约失职。 更为严重的是,商家在本人全程不知情、未获得任何口头及书面授权的前提下,私自对本人及同行人员的入住全过程进行拍摄,并剪辑制作视频,在其官方公众号公开推送、用于民宿商业宣传引流。截至目前,该侵权宣传视频仍未删除,持续公开传播。商家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本人及同行人员的肖像权、知情权、隐私权,利用消费者影像牟利,属于恶意侵权行为,同时误导其他消费者,扰乱正常民宿经营市场秩序。 除此以外,该民宿还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及场地安全隐患,作为对外经营性公众聚集场所,完全未落实安全经营规范,严重威胁消费者人身安全。本次入住期间,我实地核查发现,民宿场地紧邻崖边危险区域,但全程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语、无防护提醒、无防护围挡设施,场地危险区域完全裸露,极易发生人员失足坠落、摔伤等安全事故,存在重大人身安全隐患。同时,整栋民宿经营区域未配备充足、合规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急设备、消防警示标识等基础消防设施严重缺失,无完善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不符合经营性民宿消防安全运营标准,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无法及时处置、疏散人员,会极大加剧安全事故风险,违规经营隐患突出。 商家违法违规依据: 1、商家事前明确定价、收取定金确认合约,事后单方面恶意涨价、坐地起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公平交易、诚实信用原则,涉嫌价格欺诈; 2、商家以“定金不退”霸王条款强制捆绑消费者,拒不退还无理定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禁止经营者设置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的规定,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财产权; 3、未按约定提供包场专属场地、配套服务,服务违约,未履行经营者应尽的履约义务; 4、未经消费者许可,私自拍摄、公开传播消费者影像用于商业宣传,侵犯公民肖像权、隐私权,违反《民法典》相关人格权保护规定。 5、该民宿属于经营性公众聚集场所,未按国家消防标准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缺失,同时危险崖边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与防护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民宿安全生产经营相关规定,存在重大消防安全与人身安全隐患,未尽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2026-06-22 11: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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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经分流至市市场监管局湖滨分局核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您可直接拨打当地12315电话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进行投诉举报。 2026-06-26 15: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