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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状态--
关于特价商品的退还问题 已回复
--信件内容-- --提问时间--
我于2024年3月15日晚21:51在梦之城二楼梦特娇商铺购入一个女包,导购员在我购物时告知我这是一款牛皮包,特价220元,无其他说明,更没有提示包包所存在的瑕疵和缺陷(若有瑕疵我便不会购买),试背后付款离开。3月19日上午出门时发现包包封口处有多处裂缝。3月20日联系店铺及商场,告知我只修不退换,当日拨打12315投诉。3月22日上午我将投诉书等投诉资料交至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308室(豫州商场三楼),3月22日下午接到号码为15239876660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我购买的商品为特价商品,也就是处理商品,按照《产品质量法》处理商品不在三包范围,我试图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费》关于特价商品以及商品质量的规定,其工作人员态度非常不友善说你懂还是我懂,我会对我说的话负责等等。事情经过就这样。今天我看到了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法视频,心存质疑,在如今网络信息便捷的法治社会,我想咨询,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具有瑕疵和缺陷的特价商品到底是否能够在七日内享受退换的权利?如果可以享受,其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有效维权的行为? 2024-03-27 13:02:41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
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已交办我局主责任办公室处理,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与您联系。 2024-04-03 19: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