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提示性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经营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增强经营主体守法诚信意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将对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116家三门峡市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企业进行专项清理,现进行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限期履责
(一)如企业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址:https://ha.gsxt.gov.cn)补报公示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还需在30日期限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如企业已终止经营或者无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有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用将受影响。
二、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三、异议处理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与登记机关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三门峡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进行核实处理。
咨询电话:0398-2802260(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98-2802252(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
0398-383430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分局)
0398-2180902(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0398-2751088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0398-2800565(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2026年7月28日
附件:三门峡市连续两年未年报公示企业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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