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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提示性公告(第二批)
发布日期: 2026-07-28 17:25
来源: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理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提示性公告(第二批)

 

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建立经营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增强经营主体守法诚信意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将对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116三门峡市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企业进行专项清理,现进行提示性公告如下:

、限期履责

(一)如企业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网址:https://ha.gsxt.gov.cn)补报公示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还需在30日期限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如企业已终止经营或者无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有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用将受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异议处理

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与登记机关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三门峡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进行核实处理。

 

咨询电话:0398-2802260(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398-2802252(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滨分局)

0398-383430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陕州分局)

0398-2180902(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0398-2751088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0398-2800565(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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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门峡市连续两年未年报公示企业名单(第二批)

三门峡市连续两年未年报公示企业名单(第二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