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特种设备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市局直属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河南省特检院三门峡分院,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省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1月15日全省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在全市开展旅游景区内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春节将至,我市将迎来旅游旺季,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等特种设备面临使用高峰。各单位要深刻领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和发展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扎实做好旅游景区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发生。
二、强化重点监管,切实保障旅游景区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准梳理相关特种设备种类数量,科学研判风险等级,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督促使用运营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74号令),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责任体系,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督促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客运索道运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配齐必要的作业人员,通信装置是否可靠,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备用发电机、缓降器、救援绳索等救援装备是否完好,大风监测和防范能力是否合格等。二是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配齐必要的作业人员,乘客束缚装置是否可靠,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设备是否进行运营前试运行检查、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等。三是对于旅游观光车运营单位的检查,要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旅游景区内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4〕7 号)的要求进行,尤其是要将道路情况复杂的景区作为检查重点(例如:灵宝市娘娘山景区、甘山国家森林公园、豫西大峡谷等景区)。四是景区使用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是否落实,轿厢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应急值守是否到位等。
三、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舆情监控工作
各单位要强化应急意识,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置,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有效防范事态恶化,努力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恶劣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各县(市、分)局要将本通知发到各景区,督促落实,切实提高景区的安全防范意识。
2024年1月25日